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

資產變更涉及營業稅問題的通知


這是一個海南省的通知, 但有所突破: 以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出資(capital investment)
(房地產除外), 是可以暫免徵營業稅的, 但總局沒提及反向投資 divestment)的營業稅
處理. 但海南就作出了決定。


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海南巨龍實業有限公司註銷後資產變更涉及營業稅問題的批覆

文 號:瓊地稅函[2011]214號

發文日期: 2011年05月13日

主 題 詞: 營業稅


萬寧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於上海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申請房地產變更涉稅問題的請示》(萬寧地稅發
[2011]47號)收悉。海南巨龍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巨龍公司”)為上海浦東
新區巨龍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巨龍公司”)於1995年出資成立的全資子公
司。海南巨龍公司註銷後,其名下資產(房產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所涉及的營業稅問
題,經對所附材料憑證審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
關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海南巨龍公司註銷時主管稅務機關已對其進行稅務清理並出具《註銷稅務登記證明
書》,該公司註銷後將資產變更至股東(上海巨龍公司)名下的,屬於股東收回投資行
為,不徵收營業稅。

二、海南巨龍公司註銷後將資產(房產和土地使用權)變更至非股東名下的,屬於銷售
房產和轉讓土地使用權行為,分別按照“銷售不動產”和“轉讓無形資產”稅目適用5%
稅率徵收營業稅。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